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切实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排查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生产的DZS800、DZS900、DZS350、DZS200等系列制动器,以及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电梯所配置的鼓式制动器。维保单位要及时与电梯制造(改造)单位联系,核实电梯制动器类型和型号,确定纳入排查治理的范围。电梯生产单位应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要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维保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按期完成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工作。电梯制造(改造)单位要积极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跟踪指导,密切配合、指导使用、维保单位实施整改,根据自身的需求对相关维保单位做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指导,保证现场作业的安全、有效。对属于本次专项排查鼓式制动器范围内的电梯,如其制造(改造)单位已注销的,相应驱动主机生产单位承担上述工作职责。
通知强调,发挥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技术把关作用。电梯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要结合电梯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对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制动器,逐一查验电磁铁拆解保养过程和松闸顶杆更换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对未落实本次专项排查治理要求的,要根据相关要求对维保单位的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待维保单位整改后,方可实施复检。对于已实施检验测试改革试点的电梯,承担电梯检验、检测的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电梯检验机构不得以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名义加收费用。根据相关单位的需要,电梯型式试验机应当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或咨询帮助。
通知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要逐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