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确保季度陈说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承当单个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韩元富、主管管帐工作负责人杨德正及管帐组织负责人(管帐主管人员)蒋敏华确保季度陈说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陈说未经审计。
2.2 截止陈说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状况表
2.3 截止陈说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状况表
3.4 猜测年头至下一陈说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本或许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严重改变的警示及原因阐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 本次管帐方针改变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管帐原则进行的相应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运营效果和现金流量发生严重影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管帐原则第 21 号—租借》(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借原则”),要求在境内外一起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选用世界财务陈说原则或企业管帐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公司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规则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新租借原则,对原适用的相关管帐方针进行改变。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未改变其他管帐方针。
1、新租借原则下,除短期租借和低价值财物租借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别融资租借和运营租借,一切租借将选用相同的管帐处理,均须承认使用权财物和租借负债。
2、关于使用权财物,承租人衬托合理承认租借期届满时获得租借财物一切权的,应在租借财物剩下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承认租借期届满时衬托获得租借财物一切权的,应在租借期与租借财物剩下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一起承租人需承认使用权财物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辨认的减值丢失进行管帐处理。
3、 关于租借负债,承租人应当核算租借负债在租借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关于短期租借和低价值财物租借,承租人衬托挑选不承认使用权财物和租借负债,并在租借期内各个期间依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办法计入相关财物本钱或当期损益。
本次管帐方针改变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则进行的改变,不存在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景象。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新租借原则,不重述2020年底可比数据。本次管帐方针改变估计不会对公司运营效果发生严重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租借事务发生严重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发生严重影响。